原告谭某遭遇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就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未果后,被告方拒绝赔偿。钟乐军律师在此种情形下,依法接受委托,介入本案,代理原告将司机、车主和保险公司一并告上法庭。广州市白云区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等各项损失。该案诉讼过程中,被告各方一致认为涉案交通事故并未造成原告残疾,因此极力反对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庭审中,钟律师经多方论证和阐述,最终获得法院支持,原告成功获取部分精神损害赔偿金。虽未致残却获赔精神损害抚慰金,类似原告这样的情形,并不多见。同时,本案原告所获各项赔偿总额亦远远高于调解时被告方愿意支付的金额。原告事后对此案的代理结果表示十分满意。(广州钟乐军律师 热线:13631374937 http://gzdlawyer.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