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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排忧解难
发表日期: 2011-06-15 09:21:14 阅读次数: 12004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钟乐军(主任律师、交通事故首席专家律师) 

电话:136 3137 4937;020-22292164、22292165


    广州钟乐军律师,湖南邵阳人,广东四时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资深律师,交通事故专家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东省人才专家库专家,韶关市企业创新创业发展专家库专家。广州交通事故律师网(www.gzdlawyer.com)创建人,长期钻研和办理交通事故案件,经验丰富,致力于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交通法律服务,取得满意效果,深受好评。国家“211工程”重点大学法学本科毕业,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在职研究生,多家知名大型专业法律门户网站首席、推荐专家律师。中国文化信息协会以公平正义使者身份将钟律师个人资料收编入《向公正致敬》大型丛书。曾先后于北京市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广东威戈律师事务所、广东国政律师事务所等知名和大型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务工作经验。成功代理过大量重大、疑难复杂交通事故案件,其他民商事、经济、刑事、行政诉讼和仲裁案件以及非诉讼法律事务,并担任多家企业和单位法律顾问,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客户范围遍布全国各地,且具有成功办理涉外案件的丰富经验。多年的历练和积淀过程中,逐步形成侵权损害(交通事故、医疗损害、学生伤害)、公司企业、合同债务、房产建筑、刑事辩护和代理以及常年顾问等执业专长方向。始终坚持以“优质服务,追求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为执业理念,工作中恪守职业道德,讲求诚实信用,尽职尽责;处理法律事务,思维严谨、思路清晰,善于抓住问题的关键并综合运用法律知识、经验和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法律服务。


执业专长:交通事故、公司企业、合同债务、房产建筑、刑事辩护和代理、法律顾问


联系方式:

手机:136 3137 4937;座机:020-22292164;22292165;

QQ1350697919;E-mail:zhongljlawyer@126.com , 网址:www.gzdlawyer.com

地址:中国广州市荔湾区南岸路63号城启大厦12楼,广东四时律师事务所


温馨提示:交通事故损害索赔案件,可成功后才收取律师费。

对于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在有关规定许可的范围内,收取律师费可酌情予以优惠。

面询律师或者案件委托,请您事先与律师取得联系并预约。


钟乐军律师近期所办理交通事故成功案件(部分):

 

●著名艺术家广州不幸遭遇车祸致重伤,依法代理起诉和申请强制执行,原告成功获赔50余万元。

●原告谭某虽遭遇交通事故但并未致残,代理原告参加诉讼,法院判决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且赔偿总额远高于调解时被告方愿意支付的金额。

●两车相撞,黄某起诉张某要求赔偿,代理被告张某依法反诉,促成和解,被告快速得到赔偿款,且无须向原告支付赔偿。

●广州天河6岁农村外来工子女因交通事故致残,担任原告代理人,原告成功获取城镇标准赔偿,法院判决赔偿金额是在交警部门调解时被告方同意支付的赔偿金额近3倍之多。

●代理刘某等因交通事故索赔一案,一审判决刘某所乘坐车辆所有人(发包人)不承担责任,二审改判车辆所有人(发包人)同司机及车辆承包(实际支配)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当事人刘某等成功获取巨额赔偿100万余元。

●司机与同乘受害人均因车辆落水于同一交通事故死亡,代理受害人家属黄某等五人共同起诉司机合法继承人,巨额赔偿获法院支持。

●香港某公司豪车广州被撞,代理索赔诉讼,法院判决支持所请求的全部车辆维修费和租车费用,原告成功获赔。

●代理张某交通事故索赔一案,因主张城镇标准索赔证据不足,促成调解,获赔高于农村标准。

●李某因交通事故致残,主张残疾辅助器具费未获一审法院支持,依法代理上诉,二审发回重审后,促成调解,原告终获巨额残疾辅助器具费。

●担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告吴某的代理人,根据法院判决,被告所垫付的大部分费用由保险公司予以返还。

●邹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致一人死亡,依法担任其刑事辩护人和其作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告的代理人。法院判决雇主和保险公司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邹某在没有支付赔偿的情况下获得刑案轻判。

●代理东莞罗某等人共同起诉王某、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各原告成功获赔。

●龚某遭受交通事故,迟迟未能就赔偿和解成功。接受龚某委托后及时起诉,快速促成调解,原告成功获取满意赔偿。

●代理巴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巴某虽为农业户口,直接以城镇标准计算相关赔偿,在法院主持下当庭调解成功。

●代理广州某运输公司应诉徐某、许某等六人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而起诉的高达200多万元(事故致两死一伤)的天价赔偿案件,江西省某市法院最终仅判决支持原告方赔偿金额140余万元,成功为公司降低经济损失高达80余万元。

●担任韶关某县交通事故责任人被告唐某代理人,成功降低被告应支付赔偿金额21万余元。

●担任广州交通事故被告余某代理人,原告方全案起诉要求一共赔偿金额近30万元,法院仅判决当事人(被告)赔偿数千元。

●广州钟女士分娩后不久即遭遇交通事故悲剧,肇事方仅同意赔偿4万余元,依法代理钟女士(原告)提起索赔民事诉讼,成功获赔金额高达19万余元。

●……(限于篇幅,更多成功案例不再一一例举)

 

广州钟乐军律师 热线:13631374937、020-22292164、22292165 http://www.gzdlawy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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